危险品、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

浏览数量:0     作者:王静     发布时间: 2020-01-06      来源:本站

一、实验教学用化学危险药品、易制毒化学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、柜内,并按各自的危险特性,分类存放,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。

二、化学危险药品室、柜,易制毒化学品柜必须有专人管理。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,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,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。

三、危险化学药品、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、验收、登记、入库、保管、领用、清点、记账以及剩余药品的回收管理等必须实行“五双管理”,即双人管理、双本帐目、双把门锁、双人领发、双人使用。

四、化学危险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,如灭火器、消防桶、黄沙等,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,节假日安排值班时,要把化学危险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。

五、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、标签、状态进行认真检查,并核对库存量,务使帐物一致。

六、使用危险试剂进行实验前,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。教师领用危险品时,必须提前计算用量,填写《危险试剂领用单》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,不得让学生代替。教师在使用危险品时,一定要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如防毒口罩、防护眼镜、防酸手套等。

七、对实验中危险品的遗弃及废液、废渣要及时收集,妥善处理,不得在实验室存留,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。

八、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,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,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。

九、专管人员对化学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中的安全性负有全部责任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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